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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结题流程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3/23 8:19:35 点击:126
一、资助对象:
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已累计主持过2项校级科研项目(不含校学科项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申报流程:(一般每年9、10月份)
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后学院发布通知
申报人填写申报表(附件1)和专家评审表(附件2)交所在下属学院(部门)
下属学院(部门)按要求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交科研与地方服务部,审核汇总后交学校主管部门。
学校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
拟立项项目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学校发文公布立项项目
三、结题流程
项目负责人完成预期成果后填写《宁波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并附研究成果和财务处出具的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
下属学院(部门)初审后交科研与地方服务部,审核后交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交社科处审核后结题
四、结题材料要求:
1、提交《宁波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3份及电子稿。
2、提供研究成果3份,研究成果主要指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著作原件及其它附件(如被引用、转载、收录、获奖等证明材料)。
科研与地方服务部联系人:黄夏梅 电话 87600189 E_mail:huangxiamei@nbu.edu.cn
社科处项目主管:舒运来 电话:8760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