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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结题流程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9/26 8:13:11 点击:135
资助对象: 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已累计主持过2项校级科研项目(不含校学科项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一般每年9、10月份)
结题流程: 填写《宁波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并附研究成果和财务处出具的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
结题材料要求: 1、提交《宁波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3份。 2、提供研究成果1份,研究成果主要指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著作原件及其它附件(如被引用、转载、收录、获奖等证明材料)。 项目主管:舒运来 联系电话:87609129 | ||||||||
校科研基金结题报告 | ||||||||
附件【校内科研项目课题结题报告.doc】 | ||||||||
校级科研专项(思政项目、党建项目)申报、结题流程 | ||||||||
主管部门: 校思政项目 宣传部、社科处 校党建项目 组织部、社科处 申报流程:
主管部门提出立项意见 报主管科研校领导批准 结题流程:
结题材料要求: 1、提交《宁波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3份,经所在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 2、提供研究成果3份,人文社科类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 联系人:宣传部 张 乐 电话 87600269 办公室 安中大楼606室 组织部 卢佳芳 电话 87600245 办公室 安中大楼1007室 社科处 舒运来 电话 87609129 办公室 安中大楼30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