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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预研究项目结题要求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9/26 8:35:18 点击:104
本项目须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部省级重大项目等高级别项目,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可准予结题:
(1)同一项目组获得高级别项目立项。
(2)在CSSCI源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或以外文发表且纳入SSCI、A&HCI检索的1篇以上)与研究项目相关、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能反映项目组全体成员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要求项目组提供不同成员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3)研究报告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以发文等形式采纳。
申请结题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预研究项目结题登记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经所在下属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
(2)已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批示或采纳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论文、批示或采纳原件在审核后退回);
(3)研究工作总结(包括研究开展情况、学术沙龙举办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一式2份及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