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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人文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结题要求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9/26 8:53:46 点击:210
本项目须申报部省级以上后期资助项目等高级别项目,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的,可准予结题:
(1)获得部省级以上后期资助项目等高级别项目立项;
(2)在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1部本项目研究的、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学术专著,并在CSSCI源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或以外文发表且纳入SSCI、A&HCI检索的1篇以上)与研究项目相关且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学术译著和工具书不作论文要求)。
申请结题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宁波大学人文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结题登记表》一式3份,经所在下属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
(2)已出版的著作、发表的相关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论文原件在审核后退回);
(3)研究工作总结(包括研究开展情况、 经费使用情况等)一式2份,电子版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