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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结题要求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4/9 11:02:59 点击:122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分重点、一般和自筹课题。各类课题结题需提交的材料根据协议要求提供(2019年之前立项的课题按本结题要求提供结题材料)。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验收合格后签发结题证书。
各类课题的结题要求如下:
一、重点类课题(预期成果为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结题要求
决策建议稿须经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主办的《社科成果专报》刊发,如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可免于评审办理结题;否则,须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结题。
其中,达到免于评审条件的,办理结题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各3份:①《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批表(免于评审)》(见附件1,其中一份下属学院或部门审核盖章);②规划课题申请表复印件;③课题协议书;④《社科成果专报》原件及复印件;⑤研究报告;⑥市领导肯定性批示复印件。
未达到免于评审条件,须通过评审确定是否可以结题的,申请结题评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各3份:①《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批表(评审)》(见附件2,其中一份下属学院或部门审核盖章);②课题协议书。以下材料各7份(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①规划课题申请表复印件;②《社科成果专报》原件及复印件;③研究报告;④其他。
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邮箱发送至huangxiamei@nbu.edu.cn
二、一般和自筹类课题(预期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结题要求
论文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在二级及以上期刊刊发或收录,且标注“宁波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的,可免于评审鉴定,直接通过验收。未能在二级及以上期刊刊发的和未标注“宁波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的,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结项的论文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内容上必须紧扣所承担课题的主题和研究范围。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0字。
其中,达到免于评审条件的,办理结题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各3份:①《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批表(免于评审)》(见附件1,其中一份下属学院或部门审核盖章);②规划课题申请表复印件;③课题协议书;④刊发论文复印件;⑤研究报告。
未达到免于评审条件,须通过评审确定是否可以结题的,申请结题评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各3份:①《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批表(评审)》(见附件2,其中一份下属学院或部门审核盖章);②课题协议书。以下材料各7份(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①规划课题申请表复印件;②刊发论文复印件;③研究报告。
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邮箱发送至huangxiamei@nbu.edu.cn
市社科规划办联系人:卢岚联系电话:89292091
市社科院科研处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517室,邮编:315066
校社科处项目主管:宋喻 联系电话:87600299 邮箱:songyu@nbu.edu.cn
附件:
1.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批表(免于评审)2019年版
2.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批表(评审)2019年版
3.(甬社规[2018]2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科研与地方服务部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