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喜报!我院喜获4项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 关键技术突破计划项目 4-23
- 学院科研部部长胡跃一行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进行调研 3-15
- 喜报!我院首次获批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立项资助 3-8
- 我院召开本学期第一次科研工作会议 3-8
- 我院召开科教融汇工作推进系列会议 1-15
- 我院召开科研工作汇报总结会 12-18
- 我院召开科研工作会议 12-1
- 我院召开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推进会 11-29
- 我院召开研究生管理工作会议 11-15
- 学院副院长骆挺一行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进行调研 11-13
- 喜报:学院获6项省部级课题立项 10-26
- 我院召开本学期第一次科研工作会议 9-27
关于做好202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结题和2022年度院级科研项目(含思政、党建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3/28 13:03:47 点击:316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研究机构年度考核及院级科研项目申报与经费资助办法》(院字〔2017〕34号),结合学院财务预算工作需要,现就院级科研项目结题和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立项和延期项目结题工作
1.2021年立项和延期项目今年结题时间统一截止4月27日。若不能按时结题,以延长一年为结题时限(请向科研部提交电子及书面延期申请表,见附件1)。未提交过书面延期申请报告的视为自动中止。延期1年仍不能结题,若无特殊情况,将给予撤题。请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做好结题的相关工作。本年度延期、历年未结题、中止或撤项的不能申报2022年度院级科研项目。
2.项目结题时提交的最终成果原则上依据立项申报书的预期成果。结题时,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打印一式2份,由二级学院(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研究成果复印1份(含封面、目录和正文),于2022年4月27日前交科研部,同时发送电子稿至774623398@qq.com,经审核通过后给予结题。
二、2022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2022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类别包括年度项目、思政专项、党建专项。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院全职教职工。科研部根据年度专项经费确定资助名额,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立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承担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逾期未结题或科研项目近五年有被撤项、中止;
2.项目负责人目前仍有在研院级科研项目;
3.申报项目已获其他科研项目支持。
(二)资助额度及相关要求:
2022年院级科研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8000-10000元,可不受职称限制;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0-6000元,须由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人员申报(35周岁以下硕士优先)。
(三)研究期限和预期成果要求
1.2022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的研究起始时间统一为2022年5月1日,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2.项目研究提交的最终成果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相应项目获市厅级及以上立项;
(2)横向项目到款经费人文类15万元1项(或5万元及以上3项),理工类20万以上1项;
(3)人文类发表C类及以上论文1篇或D类论文2篇、理工类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1篇或C类2篇,论文第一单位需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项目申报人;
(4)受理发明专利1项或重要出版社出版著作1部;
(5)开发产品并成功演示。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附件3)和《专家评审表》(附件4)各一式2份及电子版,交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二级学院或部门审核申报材料,主管领导在“项目承担学院(或部门)审核意见”处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2)各二级学院或部门填写《汇总表》(附件5),主管领导在纸质汇总表上签字后,将所有本学院(或部门)的申报材料(含电子和纸质)交科研部;
(3)纸质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
(五)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希望各二级学院(部门)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的申报工作,同时加强对获批项目的后续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及时做好结题工作。
联系人:景叶 电话:13506742080 短号:652080
邮箱:774623398@qq.com
科研部
2022年3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