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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校级科研专项项目(党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9/21 8:32:33 点击:165
各相关老师:
根据《宁波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波大学党建研究会章程》和《宁波大学党建研究会课题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15年度校级科研专项项目(党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我校党建研究课题为校级专项科研项目。2015年设重点招标课题1-2项,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重点招标课题结题时要求至少在C类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被相关部门采纳);一般课题若干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现对2015年课题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1.申报对象及条件:全校党务工作者、有志于党建统战工作研究的教工党员。项目负责人已累计主持过2项校级科研项目(不含校学科项目,重点招标课题不受此限制),原则上不受理。但为推动和加强学校党的建设研究,提高课题研究水平,本次申报党务管理干部、党务秘书、党建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可暂不受已累计2项的限制(该类课题的数量不超过3项)。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承担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逾期未结题或科研项目2012年以来被撤题、中止;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不含校学科项目);
(3)申报项目已获其他科研项目支持;
3.受理时间:学院即日起至2015年10月8日;校党委组织部受理截止2015年10月12日。
4.申报形式:个人申报、课题组申报均可。
5.申报程序:申报者须在2015年10月8日前将《宁波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和《宁波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专家评审表》(一式11份)及电子稿交科研与地方服务办公室(联系人:黄夏梅 电话:87600189(695772) E_mail:huangxiamei@nbu.edu.cn),汇总后交学院党委审核遴选(学院限报1-2项)并在申报表“项目承担单位初审意见”栏目中盖章后,按规定时间把《申报表》和《评审表》交党建研究会秘书处,同时报送表格的电子版至lujiafang@nbu.edu.cn(联系人:卢佳芳,电话:888245,地址:安中楼1007室)。
6.为提高研究水平,形成科研团队,发挥团队优势,做出较高水平的成果,鼓励申报人员组成课题组形式申报。
7.2015年度校级科研专项项目(党建项目)课题指南,明确了本年度课题研究的选题,申报者可根据此指南进行指南课题的设计和申报。“指南”未列出的领域,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兴趣自由选题申报,重点招标课题不受理自选项目。
附件:
1.2015年度校级科研专项项目(党建项目)课题指南
2.宁波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表
3.宁波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专家评审表
科研与地方服务部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