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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季度学院专利年费已缴纳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6/28 13:38:22 点击:343
各位老师:
根据我院的有关规定,以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为专利权人的职务知识产权授权专利(仅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年费由学院资助并统一支付,现将 2023年第三季度我院为权利人的专利年费已支付情况予以公布(附件1)。
我院为权利人的专利年费说明:
1.专利年费缴费截止日期不在本季度范围内的,不在本次缴费范围内,将在后期对应的季度缴纳。
2.不在清单内的(见附件2)或新授权的专利,请及时把专利电子版原件发至联系人邮箱或纸质版原件交至行政楼521室联系人处,以免影响专利年费的缴纳,未收到专利原件的,不给于资助。
3.我院已经缴过两次年费的专利,学院不再进行年费资助,后续年费需自行缴纳。
4.专利年费名称为专利查询系统中显示的字样,其中的年数不等于我院实际补助缴费的次数。
5.以下附件中的专利,本年度专利年费已由科研部统一缴纳,教师及代理机构无需再缴本年年费。
联系人:李玉安, 电话: 0574-87600189,邮箱:liyuan2@nbu.edu.cn
附件1. 2023年第三季度专利年费缴纳 清单 (6.28)
科研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